中新网宁波2月2日电(记者 李佳赟 通讯员 钟法)长久以来,“执行不能”案件始终是一道难解的题。2月2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借助全国首创的司法援助保险机制,一对痛失爱女的老夫妇,在宁波领到了全国首笔司法援助保险金。
2016年4月的一天,一场变故夺走了宁波一对老夫妇对生活的期盼,他们的女儿因与男友邵某吵架,被邵某故意杀害。2017年5月,邵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宁波中院判刑,法院另判决被告人邵某赔偿被害人父母相关经济损失50万元。
但在案件执行阶段,由于被执行人财产有限,宁波中院穷尽所有执行措施也只为这对年迈夫妇执行到24万余元,而剩余的20多万元则没有任何执行线索,2018年1月10日,宁波中院裁定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这对老夫妇均已70多岁,健康状况欠佳。虽还有一个儿子,却因患有先天性疾病,没有正常工作的能力,目前在老家由亲戚代为照顾。女儿走后,老夫妇还要替她抚养两岁的儿子,生活仅靠微薄的退休工资维系。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在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宁波中院作出了为老夫妇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的决定。同时,宁波中院还积极寻求“司法援助保险”形式,为老夫妇“雪中送炭”。
2017年12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宁波市司法援助保险合同》,标志着全国首个司法援助保险项目落地宁波。
正是借助这一全国首创的司法援助保险机制,承办人协助申请执行人根据相关保险理赔条件,向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申报司法援助保险金72000元。
1月11日,为两位申请执行人申报司法援助保险金的工作正式启动,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充分沟通,72000元保险金于1月14日申领到位。
为了让这笔保险金尽快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1月15日,宁波中院的承办法官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专程前往申请执行人家中,向他们送去了72000元的保险金,这也是全国首笔司法援助保险金。
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厚厚一沓保险金时,老夫妇不由得老泪纵横。被害人父亲表示:“原本我对余下的20多万元执行款已不抱任何希望了,没有想到还能拿到一笔保险金,这对我们这个家而言,真是雪中送炭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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