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区域: 上海 广东 江苏 北京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专业服务 专业团队 成功案例 案例点评 保险法律 保险条款 保险课堂 理赔流程 赔偿标准 曝光台
寿险频道导航
人寿保险
意外保险
疾病保险
旅游保险
理财保险
寿险条款
寿险案例
其它寿险
专业服务
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执业证号:13101200910262809

联系电话:13826203456(微信同号)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Q Q :919203665

成功案例
·
19033
·
18905
·
18702
·
18135
·
17898
·
17209
  • 意外保险
  • 当前位置: 首页 >> 寿险频道>> 意外保险
  •  
    被保险人已指定受益人人身保险金不纳入遗产范围
    出处:#   时间:2013/11/23 17:15:35   点击:1952

    市民丁女士问:我老公是跑长途的货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去世了。我们没有房产,共同财产就是跑运输的大货车是我们自己买的,上了保险挂靠在县里的公司,我老公也投保了意外保险,写的受益人是我。我们还没有孩子。现在公公婆婆来要求分财产,他们认为两份保险都应该分给他们一部分,请问是不是这样?

    律师解答:并非如此。根据你的陈述,大货车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大货车在发生车损后获得的保险理赔金是其财产价值的转化形式,仍然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在你丈夫去世后,如果你丈夫投保的意外险已经明确将你作为受益人,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因此该部分理赔金不属于你丈夫的遗产,你公公婆婆无权主张分割。

    上一篇:死因不明保险被拒赔 家属诉至法院获赔款
    下一篇:死因不明保险被拒赔 家属诉至法院获赔款
    友情链接 >>
  • 广东保险律师网
  • 中国保监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中国法院网
  • 中国律师网
  • 财产继承法
  • 北京离婚律师
  • 广州律师
  • 保险理赔律师
  • 天涯交通事故律师
  • 广东高胜诉律师
  • 武汉律师
  • 广东律师
  • 法询在线网
  • 找律师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中衡保险公估
  • 关于保赔网   加盟合作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2013 保赔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3021307号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建设 安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