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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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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工仔上班途中遭车祸 企业不探望反将其开除
    出处:#   时间:2013/6/17 0:56:28   点击:2075

    水母网6月16日讯  (YMG记者李鑫)近日,家住烟台开发区山水明园小区的郑宪武上班途中突遇车祸,右手和右腿多处骨折,他躺进医院给所在企业打了个电话,对方却说其受伤后不再能胜任工作,给了他一个月工资后将其开除。郑宪武先生觉得很委屈,昨日,他致电96110寻求帮助。

    郑宪武告诉记者,他现在住在烟台开发区医院骨二科病房,已花费了3万多元医疗费,他受伤后,老板非但没有探望,反而将他辞退了,他非常气愤。今年3月,他到烟台开发区人才市场找工作,看到一男子举着牌子招募工人,那是福山一家名叫“新湖重工”的企业,主要招收机床打钻技术工人,月工资为3500元。郑宪武觉得待遇还行,便应聘到了该企业工作。到了“新湖重工”他才知道,自己与其他正规工人不同,正规工人与企业都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他是被福山新湖重工外包公司的业务代表招聘来的,没有合同。

    5月18日清晨,郑宪武从烟台开发区山水明园小区骑三轮车到福山上班,在昆仑山路一路口与一轿车相撞,当场昏死在了路上,对方司机报了警,并将他送往烟台开发区医院,经医生诊断其右小腿三处骨折,右手大拇指骨折,并实施了接骨手术,在腿部和手指骨折处,植入了钢板、钢钉加以固定。

    “苏醒后当天,我就给公司工作人员打了电话,可对方非但没有来探望,反而说我不能干活了,只给我结算了最后一个月3500元工钱,说以后不用上班了。”郑宪武告诉记者,车祸后,交警调查取证,认定对方轿车司机负全部责任,出院后,由对方车主进行医疗费赔偿。郑宪武称,他几年前和妻子带着孩子从东北来烟打工,妻子也在一家企业上班,月收入2000元左右,车祸后,一家的开支完全由妻子支撑着。

    针对郑宪武的遭遇,记者联系了福山区人社局,社保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郑宪武可以到他们科申请工伤鉴定,由于郑先生称,他不是直接受聘于福山新湖重工,而是被中间包工方雇佣,与福山新湖重工企业和包工方都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以需要找到两名以上工友帮助证明其受雇于中间包工方或企业,同时提供工作卡、工作服、工资单等相关物件,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社保科会根据相关证据为他申办工伤鉴定。如果中间包工方是有正规资质的招工单位,郑先生被鉴定为工伤,费用应当由中间包工方承担,如果中间包工方没有正规资质,而郑先生实际在福山新湖重工做工,则应该由福山新湖重工支付工伤赔偿责任。社保科工作人员表示,若双方或三方存在劳动关系争议,需到福山区仲裁委员会进行调查和裁决。

    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郑宪武被鉴定为工伤,雇佣方将承担其全部的医疗费用,并承担郑宪武工伤住院期间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费,以及伤残赔偿等费用,与交通肇事全责一方的理赔赔偿方面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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