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区域: 上海 广东 江苏 北京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专业服务 专业团队 成功案例 案例点评 保险法律 保险条款 保险课堂 理赔流程 赔偿标准 曝光台
车险频道导航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交强险
交通肇事罪
车险案例
车险条款
专业服务
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执业证号:13101200910262809

联系电话:13826203456(微信同号)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Q Q :919203665

成功案例
·
18531
·
18442
·
18273
·
17695
·
17496
·
16700
  • 交通事故
  •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险频道>> 交通事故
  •  
    外卖骑手撞伤路人,两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出处:#   时间:2023/1/1 11:41:15   点击:646

      张先生与某平台外卖骑手小刘发生交通事故,张先生将小刘、运营众包配送APP的众包公司、事发车辆投保的快车保险公司以及投保骑手险的无忧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两保险公司分别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张先生共计19万余元。

      原告张先生诉称,小刘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张先生由南向北步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二人受伤。经认定,小刘负全部责任,张先生无责。事发当日张先生前往医院就诊,住院5日,后复诊。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费用共计21万元。

      被告快车保险公司辩称,小刘在公司投有交强险,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合理损失。

      被告无忧保险公司辩称,众包公司在其处投有个人综合责任险,为限额25万元的骑手保险,其与众包公司存在合同关系。张先生和小刘是侵权关系,无忧保险公司不是适格主体。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偿。小刘事发时驾驶机动车不在个人综合责任险的理赔范围,无忧保险公司为此还提交个人综合责任保险条款为证。

      被告众包公司辩称,小刘属于众包类兼职骑手,自行下载APP同意相应条款后注册成为骑手。事发当日骑手有生效保单,承保公司为无忧保险公司,责任限额为25万元,应当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补足。为避免诉累,应在本案中一并审理交强险范围外不足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众包公司投保的个人综合责任险含因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予以一并处理。另,无忧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就免责事项向投保人进行了提示说明,对该项抗辩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两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张先生予以赔偿,判令快车保险公司向张先生赔偿损失12万余元、无忧保险公司向张先生赔偿7万余元。

      宣判后,无忧保险公司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中,无忧保险公司抗辩称个人综合责任保险条款中明确约定,责任免除包括被保险人因拥有或使用各种机动车、船及飞行器导致的损失和责任。但其未举证证明对上述免责条款予以特别说明,因此不能依据格式条款的内容主张责任免除。小刘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因此法院判令快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无忧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保险格式条款中免责条款,保险人不仅需要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提示,还需要对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否则相应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上一篇:外卖小哥无证驾驶,法院却判决保险公司赔偿
    下一篇:驾车时突发疾病致使车辆失控引发交通事故 起诉保险公司索赔
    友情链接 >>
  • 广东保险律师网
  • 中国保监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中国法院网
  • 中国律师网
  • 财产继承法
  • 北京离婚律师
  • 广州律师
  • 保险理赔律师
  • 天涯交通事故律师
  • 广东高胜诉律师
  • 武汉律师
  • 广东律师
  • 法询在线网
  • 找律师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中衡保险公估
  • 关于保赔网   加盟合作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2013 保赔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3021307号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建设 安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