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区域: 上海 广东 江苏 北京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专业服务 专业团队 成功案例 案例点评 保险法律 保险条款 保险课堂 理赔流程 赔偿标准 曝光台
车险频道导航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交强险
交通肇事罪
车险案例
车险条款
专业服务
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执业证号:13101200910262809

联系电话:13826203456(微信同号)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Q Q :919203665

成功案例
·
18901
·
18776
·
18592
·
18024
·
17783
·
17083
  • 交通事故
  •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险频道>> 交通事故
  •  
    酒驾撞人逃逸 保险公司判赔11万
    出处:#   时间:2018/1/8 0:15:57   点击:1635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汤洋)男子刘某酒后驾车将行人赵某撞伤后逃逸,赵某又被王某驾车拖轧,最终不治身亡。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刘某取得赵某家属谅解后,因交通肇事犯罪被判缓刑,保险公司被判赔偿11万余元损失,王某被另案处理。

      男子酒驾撞人逃逸

      伤者又被别车拖轧

      2016年6月4日23时许,沈阳男子刘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将行走的赵某撞到对向车道上,之后驾车逃逸。

      随后,王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又将赵某拖压一段距离后,王某将伤者赵某从车底拽出,之后驾车逃逸。

      事故造成赵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两车损坏的后果。经认定,刘某、王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

      事发当晚,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经查,刘某为肇事车辆车主,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30万元。

      前车司机获刑

      保险公司判赔11万

      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赵某家属与刘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赵某家属对刘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刘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肇事后逃逸,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刘某为自首,且能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所以予以从轻处罚。

      2017年9月,法院一审认定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赵某家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6757.93元。

      酒驾和逃逸

      保险公司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宣判后,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称,交强险条例和交强险条款均规定醉酒和逃逸行为的赔偿办法即保险公司只在医药费范围内承担垫付责任,未规定交强险限额内其他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且保险公司在承担垫付医药费责任后可向致害人追偿,所以他们不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另一肇事司机王某已经被另案处理。


    上一篇:舅舅遇车祸去世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个外甥
    下一篇:无证驾驶撞死人 保险公司不免责
    友情链接 >>
  • 广东保险律师网
  • 中国保监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中国法院网
  • 中国律师网
  • 财产继承法
  • 北京离婚律师
  • 广州律师
  • 保险理赔律师
  • 天涯交通事故律师
  • 广东高胜诉律师
  • 武汉律师
  • 广东律师
  • 法询在线网
  • 找律师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中衡保险公估
  • 关于保赔网   加盟合作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2013 保赔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3021307号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建设 安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