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区域: 上海 广东 江苏 北京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专业服务 专业团队 成功案例 案例点评 保险法律 保险条款 保险课堂 理赔流程 赔偿标准 曝光台
车险频道导航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交强险
交通肇事罪
车险案例
车险条款
专业服务
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执业证号:13101200910262809

联系电话:13826203456(微信同号)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Q Q :919203665

成功案例
·
19037
·
18910
·
18705
·
18138
·
17902
·
17212
  • 交通事故
  •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险频道>> 交通事故
  •  
    车祸调解赔9000 法院判决赔11万
    出处:#   时间:2015/8/21 11:13:07   点击:1674

    佛山日报讯记者马力通讯员黄灿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为尽快拿到赔偿,往往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签订显失公平的赔偿协议。近日,三水法院对一起交通事故进行宣判,以显示公平为由撤销原赔偿协议,判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1万余元。

    去年8月29日上午8时许,潘某坚驾驶小车在倒车时撞到原告莫某的客车,导致莫某受伤和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潘某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查,潘某坚驾驶的小车实际所有人为潘某洪,该车在某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和3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今年1月28日,莫某、潘某洪、保险公司三者签订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约定潘某洪先向莫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近9000元,保险公司在审核后将保险款项退给潘某洪,莫某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放弃其他索赔要求。

    5月23日,莫某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数目出现很大差距,莫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上述调解书,并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协议的赔偿数额与原告的实际损失相差甚远,且被告作为一家专业的保险机构,与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原告相比,其显然处于更为强势的地位,调解属于有失公平。最终,法院判决原调解书撤销,判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1万余元。

    办案法官表示,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违反公平合理原则,应予撤销。

    上一篇:豪车送保养连出3次事 法院判汽修厂老板赔15万
    下一篇:司机撞死人逃逸 保险公司赔35万
    友情链接 >>
  • 广东保险律师网
  • 中国保监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中国法院网
  • 中国律师网
  • 财产继承法
  • 北京离婚律师
  • 广州律师
  • 保险理赔律师
  • 天涯交通事故律师
  • 广东高胜诉律师
  • 武汉律师
  • 广东律师
  • 法询在线网
  • 找律师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中衡保险公估
  • 关于保赔网   加盟合作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2013 保赔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3021307号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建设 安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