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区域: 上海 广东 江苏 北京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专业服务 专业团队 成功案例 案例点评 保险法律 保险条款 保险课堂 理赔流程 赔偿标准 曝光台
车险频道导航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交强险
交通肇事罪
车险案例
车险条款
专业服务
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执业证号:13101200910262809

联系电话:13826203456(微信同号)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Q Q :919203665

成功案例
·
19048
·
18921
·
18712
·
18149
·
17912
·
17221
  • 汽车保险
  •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险频道>> 汽车保险
  •  
    车主“叫板”保险公司获胜诉
    出处:#   时间:2015/7/19 21:33:29   点击:1989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汤峥鸣)因不慎遗失修车费发票原件,陈先生保险理赔时被告知,要扣除500元理赔款。这让陈先生觉得很不合理,因为自己已经提供了4s店盖章的发票复印件。为此,他和保险公司叫起了板。近日,黄浦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全额理赔。

    去年3月,陈先生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险,保单有效期1年。去年12月,陈先生的车辆在倒车过程中发生单车事故,不慎撞倒路边的固定物,造成车辆损坏。经事故认定,陈先生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陈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定损为2800元。陈先生将车送到4s店维修,修理费共2800元,4s店开具了发票。拿到票据后,陈先生随手往包里一塞,可他却再也想不起发票放哪了。这给之后的保险理赔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为拿到理赔款,陈先生找到4s店,请对方出具了一份加盖公章的发票底根复印件。但保险公司仍拒绝按照发票票面金额理赔,称按照规定,没有发票原件需扣除500元。虽然数额不大,但心有不甘的陈先生仍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照2800元理赔。

    庭审中,保险公司对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没有异议,对车损的金额也予以认可,但坚持认为,由于陈先生无法提供有效的发票原件,按照保险公司内部规定,不能予以全额理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提供了4s店的账单以及加盖4s店印章的发票复印件,该发票是从留存于4s店的原件复印而来,能够证明维修事故车辆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且该维修费用总价与保险公司定损的结果一致,因此法院认可事故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为2800元。保险公司关于必须提供发票原件才能予以全额赔付的主张,缺乏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认可。

    上一篇:车辆未年检遭保险拒赔 如皋法院判全额理赔
    下一篇:货车侧翻是因超载和地面不平?法院认定各占50%因素保险赔一半
    友情链接 >>
  • 广东保险律师网
  • 中国保监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中国法院网
  • 中国律师网
  • 财产继承法
  • 北京离婚律师
  • 广州律师
  • 保险理赔律师
  • 天涯交通事故律师
  • 广东高胜诉律师
  • 武汉律师
  • 广东律师
  • 法询在线网
  • 找律师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中衡保险公估
  • 关于保赔网   加盟合作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2013 保赔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3021307号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建设 安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