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区域: 上海 广东 江苏 北京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专业服务 专业团队 成功案例 案例点评 保险法律 保险条款 保险课堂 理赔流程 赔偿标准 曝光台
车险频道导航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交强险
交通肇事罪
车险案例
车险条款
专业服务
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执业证号:13101200910262809

联系电话:13826203456(微信同号)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Q Q :919203665

成功案例
·
19043
·
18917
·
18708
·
18145
·
17908
·
17217
  • 汽车保险
  •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险频道>> 汽车保险
  •  
    车辆未年检出事故 保险拒赔被判败诉
    出处:#   时间:2015/6/13 23:08:04   点击:1766

      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并附加了不计免赔特约条款,而该车超过了年检期限,未按期进行年检,恰好这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保险公司以车辆未按期年检拒赔的理由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日前,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依据免责条款主张免赔的理由不成立,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井某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维修费29000元。

      车辆车祸前未年检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014年7月,关先生为其自有的小型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责任限额为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保险期限为一年。2014年12月,关先生驾驶涉案货车与井某驾驶的轿车追尾碰撞,造成轿车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关先生驾驶的涉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确保安全距离,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前,关先生所有的小型货车的年检期限为2014年11月25日,但关先生逾期未办理年检。事故发生后的次日,关先生将该车辆送至车辆检测中心检测,检验结论为合格。

      因关先生驾驶的小型货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检,对此保险公司主张免责拒绝赔偿。因赔偿事宜,井某、关先生与保险公司协商不成,井某遂将关先生、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请求判令关先生、保险公司支付其车辆维修费29000元。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免赔理由不成立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关先生驾驶的小型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责任限额为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根据事故认定,井先生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维修费29000元,依法应由保险公司首先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2000元,其余损失27000元再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事故车辆虽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该车在事故发生的次日经检验为合格。本次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认定被保险车辆发生涉案保险事故的原因是关先生在道路上行驶未保持安全距离,被告对上述保险事故的原因也不持异议,没有证据证明被保险车辆未办理年审手续与涉案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任何直接的因果关系,原告对于涉案保险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因此对保险公司以未依法办理车辆年审手续为抗辩理由拒绝赔付,不予支持。法院遂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井某车辆维修费29000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李跃文  李清河)


    上一篇:非医保费用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
    下一篇:车险“高保低赔”引纠纷 法院认定条款无效车主获赔
    友情链接 >>
  • 广东保险律师网
  • 中国保监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中国法院网
  • 中国律师网
  • 财产继承法
  • 北京离婚律师
  • 广州律师
  • 保险理赔律师
  • 天涯交通事故律师
  • 广东高胜诉律师
  • 武汉律师
  • 广东律师
  • 法询在线网
  • 找律师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中衡保险公估
  • 关于保赔网   加盟合作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2013 保赔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3021307号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建设 安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