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区域: 上海 广东 江苏 北京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专业服务 专业团队 成功案例 案例点评 保险法律 保险条款 保险课堂 理赔流程 赔偿标准 曝光台
车险频道导航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交强险
交通肇事罪
车险案例
车险条款
专业服务
首席律师刘健一

  刘健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保险专业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专注车险、财险、寿险、交通事故、工伤、房产案件。

执业证号:13101200910262809

联系电话:13826203456(微信同号)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Q Q :919203665

成功案例
·
18544
·
18453
·
18283
·
17706
·
17510
·
16718
  • 汽车保险
  •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险频道>> 汽车保险
  •  
    驾驶证到期后出险,保险公司该不该理赔?
    出处:#   时间:2018/9/20 23:00:43   点击:1762

    基本案情

    陈立香为其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及三责险,保险合同约定驾驶人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系保险公司免赔事由。201517日,伍志平驾驶该车撞上路边造成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伍志平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时,伍志平的驾驶证有效期限为2014927日。2015217日,伍志平办理了驾驶证补证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限至2024927日。陈立香向人保公司索赔,但人保公司以驾驶员驾驶证到期未及时换证为由拒赔。

     

    审理结果

     

    宁乡县法院一审判决人保公司在车损险、交强险、三责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长沙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裁判思路

     

    驾驶证已到期未及时换证是否属于驾驶证有效期已经届满的情形,应依据 《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格式条款解释制度。虽然事故发生时伍志平的机动车驾驶证到期未换证,但其仍在可恢复期限内,且事后车辆管理部门已经为伍志平换领新证,新驾驶证的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与原驾驶证有效时间一致,新旧驾驶证的时间能够衔接,由此说明事故发生时伍志平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状态并不意味着伍志平的驾驶证有效期已经届满,也不意味着伍志平已经丧失了驾驶资格,故其不属于驾驶证有效期已经届满的情形。

     

    裁判主旨

     

        保险合同约定驾驶证已到期系保险人免责事由,减轻了保险人自身责任,保险人应向投保人履行充分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条款不对投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上一篇:“车背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该理赔吗?
    下一篇:免检期内未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赔
    友情链接 >>
  • 广东保险律师网
  • 中国保监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中国法院网
  • 中国律师网
  • 财产继承法
  • 北京离婚律师
  • 广州律师
  • 保险理赔律师
  • 天涯交通事故律师
  • 广东高胜诉律师
  • 武汉律师
  • 广东律师
  • 法询在线网
  • 找律师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中衡保险公估
  • 关于保赔网   加盟合作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2013 保赔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3021307号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建设 安全联盟